释义 |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两种,且不同年份标准也有所不同。2021年南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61元,农村为993元。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城镇、农村分别制定。同时,不同年份标准也存在差异。以2021年为例,南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61元,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在内;而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则为993元,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牧民牧场和个体农户等经营性收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或医保卡、纳税证明、居住证明等。同时,申请人应该还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重点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非常困难群体,南京市还会进行特殊认定。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否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是的,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化。一般来说,标准会在国家和地方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申请人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需了解当年的认定标准。 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根据城镇、农村不同场景,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变化等因素制定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和救助,有助于缓解生活压力。 【法律依据】: 《南京市城市低保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城市低保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不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由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予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