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的普遍代理概述 |
释义 | 律师代理是指律师以当事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代理与一般代理的区别在于律师不是被委托人,被代理人给予律师的只是一种资格,并且律师代理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 法律分析 律师代理主要是指律师以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名义,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直接对诉讼或非诉讼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简单地说,就是律师在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件中担任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为其代理的公民或者法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作为代理人,除了具备一般代理人的特点外,还有以下特征: (1)代理律师不是被委托人。一般的代理,代理人往往就是被委托人。而律师代理则不一样,律师代理各类法律事务,都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成为被委托人。代理律师则不是委托合同的当事人。 (2)被代理人给予律师的只是一种资格。根据委托合同,委托方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代理费,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代理律师授权。授权委托书是证明代理律师享有代理权及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件。因此,授权委托书对代理律师来说,产生的只是一种代理资格。这是由于授权委托本身只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仅有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而且被代理人还可以随时撤销或者更换代理人,所以代理律师的这种资格并不以自己同意与否而产生或消灭。 (3)律师代理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由于委托人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因此,律师代理法律事务,除了当事人的授权外,还要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指派。是否指派,这是律师代理与一般代理的主要区别。以上就是律师代理的相关内容, 结语 律师代理是律师以诉讼案件或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为其代理的公民或法人提供法律帮助。与一般代理不同的是,律师代理不是被委托人,而是在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被代理人给予律师的只是一种资格,通过授权委托书产生法律效力。律师代理需由律师事务所指派,这是与一般代理的主要区别。律师代理在各种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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