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是无效的。房屋赠与协议公证根本的问题是房屋所有权问题。没有房产证,无法确定产权归属,也就无法办理公证。 2、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捐赠的房屋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证、契证,并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在完成正式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才算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 1、捐赠人与受赠人订立书面房屋捐赠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证书按规定缴纳契税。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此处“交付”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当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契证和双方身份证明,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办理房产赠与所需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综上所述,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赠与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七条 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