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中,诉讼主体应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包括建设单位、分支机构、借用人与出借人、共同承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 法律分析 1、建设单位内部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职能部门或下属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应以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起诉或应诉。 2、建筑施工企业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以该分支机构作为诉讼主体,如该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则应追加该建筑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3、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他人名义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涉诉后,由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 4、共同承包或联合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产生纠纷后,应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共同承包人组成联营体,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则以该联营体为诉讼主体。 5、实行总分包办法的建筑工程,因分包工程产生纠纷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作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如果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则以分包合同主体作诉讼主体,是否列建设单位为第三人,视具体案情而定。 6、涉及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产生纠纷后,一般应以个体建筑队或个人合伙建筑队为诉讼主体。 拓展延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与解决途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法律责任与解决途径涉及多个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发生合同纠纷时,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协商是首选方式,通过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解决合同纠纷。调解是由第三方中立人进行协调,帮助双方达成和解。仲裁是由仲裁机构裁决纠纷,具有法律效力。诉讼是通过法院审理,最终由法院判决解决争议。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意愿。在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应当依法维护合同的公平、公正、合法性,以实现合同目的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多种多样,涉及各种情况下的诉讼主体和共同诉讼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约定并承担法律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意愿。在解决合同纠纷过程中,应维护合同的公平、公正、合法性,以实现合同目的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