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满意判决书上的赔偿金额时可以通过追偿来改变赔偿金额。追偿是指当事人在一定期间内,向被追偿人请求给付赔偿金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书确定的赔偿数额不服的,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依据原审判决书或调解书,向被追偿人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2.《民法典》第八十条:民事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如对判决书上的民事赔偿金额不合理时,可以通过进行追偿来改变赔偿金额。同时,在追偿过程中,须遵守诉讼时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