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分割能起诉吗 |
释义 |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财产。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分财产的情形: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 一、夫妻之间财产不分哪些情形属于少分? 不少或少分夫妻财产的情形包括:在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的情况: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二、如何算转移夫妻财产 转移夫妻财产的方式法律未明确规定。对于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转移夫妻财产的,可以给予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在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发现一方有转移财产、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女方净身出户反悔了是否能起诉 女方净身出户反悔了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2)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之前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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