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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可以进行房屋财产保全吗
释义
    一、离婚诉讼可以进行房屋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分为两种,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有一方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但是实际情况中,诉讼保全申请却很难得到法院的批准。主要原因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条件过高,当事人无力承受。诉前的财产保全是必须要提供担保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也就是说担保不是必须的,是否提供担保完全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不管是诉前还是诉讼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可以以当事人提供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量的物,当然也可以提供保证人。保证人的方式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就是同意了,在现在这个社会,有几个人能顺利找到愿意为自己担保而且法院也会认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呢那么,剩余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必须提供金钱担保或者物的担保。夫妻双方结婚一段时间了,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好不容易才积累了一点财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以及其他。这些存款肯定会以个人的名字存入银行,而汽车、房产也有很多情况登记在个人的名下。一旦夫妻感情恶化,则表面上的财产所有权人就有转移这些财产的可能。而这些财产一般都是在婚内形成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转移了,对方要主张权利的时候,这边可以来个死不认帐,就是认帐了,那执行也是个问题。所以,离婚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就非常必要。就拿一对上海夫妻来说吧,双方假设有存款20万、价值160万的房产一套、价值20万的小汽车一辆,全部登记在女方名下。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要起诉,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这时候法院说了,需要提供全部价值的20的担保。一共200万的财产就需要提供40万的担保。男方辛苦了十多年的家底全在女方手里掌握着呢,到哪里去找这40万啊找人借哪里去借谁愿意借所以男方就只能放弃财产保全这条路了,财产保全在这里也成为不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上海还好点,外地有些法院呢他们是要求你提供100的担保,也就是200万的财产需要你提供200万的担保,这不是故意刁难人吗很多当事人也只能知难而退了。笔者认为,针对离婚诉讼,法院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可否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时候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就财产部分进行基本的审查,如果能基本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那可要求当事人提供很低比例的担保或者不需要担保就采取保全措施法律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在这个问题上来点灵活变通,拘泥于法律的死硬规定只能让诉讼保全这一规则成为空谈,绝大多数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真正的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财产保全需要同等抵押吗
    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与申请保全财产同等价值的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三、诉讼财产保全案件需要担保吗
    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告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四、诉前财产保全担保需要吗?
    我们在生活中听说过财产转移的案件。比如说,在车祸的过程中,肇事方将受害人撞死,为了不赔钱,将所有的财产转移,成为老赖的行为。诸如此类的案件非常多。为了规避这样的问题,让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诉讼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担保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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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3: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