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起诉政府部门吗 |
释义 | 可以,如果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违法,个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政府“部门”一般不能单独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而是以该政府为被告。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列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及理由,事实及相关证据。 一、医疗纠纷案件怎么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案件提起诉讼的方法是: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收集相关证据; 3、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书需要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还要向法院提交事前准备好的证据。 二、制作离婚起诉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在书写离婚起诉书时应注意到的: 1、起诉书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2、制作离婚起诉书应当事先收集相关证据,并确认管辖权; 3、制作离婚起诉书的其他注意事项。 三、打行政官司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清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绝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是由行政职能部门做出的,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也就成了绝大多数的被告,如工商、税务、公安、土地管理、房管等职能部门。由此可以看出,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认适格的被告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在选择好正确的被告主体后,准确理解和掌握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就成了行政诉讼的重中之重。因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做出绝大部分是一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所以在审查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时,地方性法规以及行政规章等低阶位的“法律”就显得格外重要,这是决定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评判依据。最后,行政诉讼区别于民事诉讼的最大不同是,它仅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至于其是否合理不在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内。也就是说,能否赢得行政诉讼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得出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如果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哪怕这种行为再合理,它也是违法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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