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入股涉黄场所什么罪 入股涉黄场所什么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股东知情场所涉黄,或参与现场管理的,会以组织卖淫罪被处理处罚; 2、股东知情场所涉黄,并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股东知情场所涉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有证据表明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事人不涉及任何罪行。 一、涉嫌组织卖淫批捕之后会受到以下处罚: 1、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卖淫罪立案追诉的情形有以下: 1、容留、引诱或介绍2人以上,从事卖淫活动的; 2、容留、引诱、介绍未满18周岁但已满14周的未成年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3、被引诱、容留或者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的; 4、其他引诱、容留或介绍卖淫的行为。 总之,行为人采用容留、引诱、强迫等方式组织实施卖淫,应该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组织卖淫罪的犯罪人员作为卖淫团伙的组织者,其所犯的罪在刑法中对其处罚的程度是十分严重的,是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能够取保候审。 二、中国刑法引诱卖淫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引诱卖淫罪存在以下情形应当立案: 1、引诱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容留卖罪量刑标准 引诱他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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