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诉法关于合议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民诉法条文,合议制度有如下三条规定: 首先,合议制度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制度适用范围是:就适用的案件而言,合议制适用于审理除简单的诉讼案件外的各种民事案件,包括一般、重大、复杂和疑难的案件。 其次,就适用的法院而言,我国四级法院都可以采用合议制。其中,中级以上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只能采用合议制。 最后,就适用的程序而言,合议制既适用于一审程序,也适用于二审程序。具体包括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以及重审和再审程序,应当采用合议制。特别程序中的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非讼案件以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应当采用合议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