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应当等待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伤者康复后,可以前往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关进行鉴定。需要携带的资料应有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及 交通事故伤者 身份证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等。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