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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释义
    代书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是有效的:(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代书遗嘱的特殊性,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建议立遗嘱人提早准备,及时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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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