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遇仲裁公司倒闭,怎么办? |
释义 | 企业破产定义分为两类:一是企业法人资产能清偿债务但不再经营,可由股东会解散;二是企业法人无法清偿债务,需按法律规定清理。对于第二类,债务人可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破产后,需优先清偿职工工资、保险费用和其他补偿金,然后是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时,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公司快倒闭的定义主要为是否能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类:企业法人资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但由于经营等各方面原因不再经营公司,可由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第二类: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 针对第二类,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其次债务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宣告破产,也应当对以下债务继续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其他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还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其他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公司的破产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了清偿债务的顺序,保障了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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