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钱不还的人,不可以直接扣押其店铺。债权人应保留好欠条之类的真实的证据,在多次正常催讨可债务人仍然拒绝偿还债务时,应通过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法益,而不能在对方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扣押对方店铺或者其它财产。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