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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异议申请有哪些材料
释义
    商标异议申请的材料有:商标异议申请书,并附有关证据材料;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一、如何申请注册商标品牌
    品牌申请注册商标的程序:
    1、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商标局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并依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发给商标注册证。
    二、商标的异议期限是多久
    商标公告异议期为三个月。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制度的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三、企业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创业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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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2:4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