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
释义 | 异地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能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异地男女离婚时男方可不可以在异地 夫妻可以在异地离婚。但只能起诉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无法共同前往前述机关办理离婚等登记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一般在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之时生效,即夫妻双方收到民政局下发的离婚证之日或法院判决书宣读之日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没有身份证能办理离婚证吗? 没有身份证一般不可以办理离婚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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