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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欠款时间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释义
    如果欠款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合理的还款协议。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单。
    一、借钱不还,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10年前的欠条现在起诉是否还行
    10年前的欠条,现在也可以起诉。
    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0年间如果债权人一直有进行过讨债行为,比如发短信、打电话等等,都可以证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的,而后借条的诉讼时效会开始重新计算三年。
    如果真的超过了三年都未联系过对方,即彻底超过诉讼时效,这时如果能协商与对方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这时也会再次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受法律保护。
    最后即便真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无法确立新的借贷关系,也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对方,因为只要被告不以超出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是不会主动审查的,那么有欠条作为证据胜诉几率也不小;
    此前就有过债务人直接失踪,无视法院传票不出庭,自然也就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后败诉被判还钱的案例。不过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大家被拖欠借款还是尽早维权的好。
    三、采购材料没有发票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一直无法取得材料采购的发票,可以通过暂时不结算的方式与对方协商发票事项,尽量取得相关发票。如果无法协商,且已经将材料款项结算,那么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如实进行材料采购的账务处理。对于暂估记账的方式为本月底暂估,下月初红字冲回。暂估时不考虑增值税情况,根据需要暂估的材料数量,合理暂估材料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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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