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管制拘役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刑法中的管制和拘役刑罚方式的区别以及检察院如何查缓刑人员的人刑犯。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不剥夺其人身自由,限制其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其政治自由、会客、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分析 某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或拘役,这两种刑罚都是指在刑法中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管制是指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事处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拘役则是指人民法院判决将犯罪分子关押一定时间,并接受改造的刑事处罚,属于刑罚主刑中中等程度的一种。管制不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然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监督改造。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综上,管制和拘役都是刑法中的刑罚方式,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是否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 一、检察院怎么查缓刑人员的人刑犯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主刑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其次,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劳动改造,其自身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会客、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再次,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结语 管制和拘役是刑法中的两种刑罚方式。管制是指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并交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改造的刑罚,是刑罚主刑中量刑最轻的一种。拘役则是指法院判决将犯罪分子关押一定时间,并接受改造的刑罚,属于刑罚主刑中中等程度的一种。在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检察院可以查缓刑人员的人刑犯,但需要注意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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