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4、不满12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