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哪里能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办理离婚需要去—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一、签完离婚协议书等于离婚了吗 签完离婚协议书不等于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提供的文件之一,但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会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应共同到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信息,办理离婚手续。 二、国庆节民政局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国庆节民政局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国庆节放假3天是全体公民放假,民政局没有上班,不能办理各项业务,十月四日正常上班,可以带证件办理离婚手续。另外,在外地民政局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携带资料有: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时结婚证不见如何做 离婚时结婚证不见的解决办法: 1、如果准备离婚,发现夫妻双方只有一张结婚证,另一张丢失,夫妻双方可以用这张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离婚,用结婚证办理; 2、如果双方的结婚证已经丢失,准备离婚,可以准备相关材料到达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手续,但双方需要出具结婚证丢失的书面证明; 3、另一种方法是先到婚姻登记处重新办理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配合重新申请结婚证,另一方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处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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