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凭样品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这种的样品具有证据作用,如果验货时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原先约定要求,就可以据此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封存的一般方式,是将样品装入一个容器当中,进行密封保存,贴上封条,封条上加上双方公司的公章。如果可行,还可以由双方代表在样品上签字盖章,并拍照或摄像存档。 为防止样品封存后人为变动,稳妥的方式是由公证人员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并将样品交由公证处保管。 样品最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便于双方对样品进行对比、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六百三十六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