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债还不出法院的判决: 1、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双方的确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法院会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 2、如果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无法支撑诉讼请求的,则法院的判决中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 3、当事人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