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多久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 1、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有关资料劳动者不一定都能够提出,因此法律规定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提供。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对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视其为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治,并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理。对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的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