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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具体有什么
释义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一、具体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离婚满足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能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事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半年能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三、离婚有哪些法律条件
    诉讼离婚法定条件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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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