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具体有什么 |
释义 |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包括: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一、具体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判离婚满足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能体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事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半年能判离婚吗? 分居半年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三、离婚有哪些法律条件 诉讼离婚法定条件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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