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离婚的时候如何处理 |
释义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民法典婚后有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的,夫妻双方在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则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规制。 二、父母出资购房怎样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房子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就归产权登记方。 三、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三、婚后买房,有哪些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办理贷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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