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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卫生劳动属于
释义
    

法律主观:
    


    医疗卫生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疗养院、卫生院、急救中心、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基础设施和从业人员,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客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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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