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规定 |
释义 | 离婚协议房产归属需根据不动产登记确认,不仅取决于协议约定。若无法确认,法院会优先判给产权方或无过错方。离婚协议中的婚内债务需还清,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清偿。离婚后赠与子女的房产可由法院执行,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房子归谁就是归谁吗 离婚协议不是约定房子归谁就是归谁的,而是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第三方来看,房产本上写的谁,谁就是房主。若是双方无法确认的,可以起诉处理,离婚房子会优先判给产权方或无过错方。 1.若房产是夫妻一方财产的,则该房产属于其一人所有。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 3.若登记为双方名字,则法院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判决房产的归属。一般会照顾到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协议婚内债务要还吗 离婚协议婚内债务要还,是有效的。夫妻协议离婚后,需要还婚内欠的债,只要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共同债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免除;如果是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配偶不用承担偿还责任,由债务人偿还即可。 三、离婚赠与子女房产法院能执行吗 赠与子女房产法院是能执行的。但需要符合法定的执行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房产等不动产归争议依法所有的,另一方拒不退出的,可以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退出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或第三方证实,非仅凭协议约定。法院一般会优先判给产权方或无过错方。若房产为一方财产,属于该人所有;若为共同财产,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若双方名字登记,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利益。离婚协议中的婚内债务需偿还,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无法协商则由法院判决。离婚后赠与子女的房产可通过法院执行,需符合法定条件,如被执行人拒不退出,则法院可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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