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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做离婚财产分割的公证?
释义
    离婚财产公证:双方去公证处申请,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人审查离婚财产协议内容,询问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如实回答问题,公证人告知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完成接待记录。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公证的方法如下:
    1、双方需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等材料;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申请受理后,公证人应审查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
    4、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人的问题,公证人应履行必要的法律通知义务,告知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配合公证人完成公证接待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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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