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会见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权利之一,对于保障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律师的执业证明和身份证明。 2.案件材料:涉案文书或案卷副本,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等。 3.会见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填写会见申请书,内容包括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案件基本情况等等。 4.律师委托书:律师需要提交委托书,授权律师代表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参与会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律师提出会见申请。律师有权向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提出会见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随时申请会见辩护人。审查机关不得拒绝合法的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时,有权会见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并向有关机关了解和调查案件的有关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律师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明,并提交委托书和需要了解的案件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