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请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2、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4、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一、办理需要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 (四)验资报告;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三)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