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伙个体工商侵占罪量刑标准
释义
    个人合伙侵占合伙财产,如果侵占的是代为保管的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可构成侵占罪。如果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合伙企业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标准
    个体工商户定额税没有统一标准,定额税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为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一)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采取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三)定额公示。
    个体工商户税收标准都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其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流程如下:1、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2、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注册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哪些文件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经营场所证明;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予以登记的外,应当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个体工商户怎么开发票?
    个体工商户开票有两种情况:1、如果是自行开具发票,即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和发票专用章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申请领取发票即可。2、如果是代开发票,可以携带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对方开具的《付款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个体工商户个体需要变更法人,但是说工商局他说不会变更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变更法人流程有:1、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2、提交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19: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