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放贷人多久能撤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要根据放贷的后果确定。职业放贷人”是指从事放贷业务的个人或公司,其行为违反国家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行为具备违法性。从社会生活的认识角度,只要从事高息放贷,并以发放高息贷款获取的利息为主要收入的人就属于职业放贷人。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司法机关应论证职业放贷行为的违法性,并通过具体认定标准将其与合法的民间借贷进行区分。区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量:涉案金额和数量、约定利息是否过高和出借的目的是否具有营业性。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以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十九条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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