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剥夺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主体可以起诉。根据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民立遗嘱时,不得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否则,遗嘱无效。未成年法定继承人被遗嘱剥夺继承权的,可以依法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如有必要,也可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