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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产权继承如何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我理解这个问题的本意是:有房产证的房屋,在发生继承时,如何办理过户的问题。
    如果是有遗嘱的,那么根据遗嘱的内容,所有继承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如果没有遗嘱但继承人都没有争议的,那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全体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和子女,先去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他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争议的,协商不成,那只能去法院进行诉讼,确认继承权以及所有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再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相关当事人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家和万事兴,钱是小,家庭世代和睦更重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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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