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调解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民事诉讼调解,即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程序中,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对争议各方进行疏导规劝,促使其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的活动,又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方式之一,也包括人民调解,是由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的调解。 调解程序: 1、受理纠纷。当事人请求调解的纠纷及时调解;发现纠纷要主动受理及时调解。 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查明纠纷发生的原因和争议焦点,及时判明纠纷性质,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 3、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学习法律规定,消除隔阂,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