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期徒刑不是终身监禁,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 减为有期徒刑 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终身监禁是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