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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程序出现违法行为怎么办?
释义
    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程序合法是对行政处罚行为程序的最低要求。它规定了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缺少的法定步骤、不能颠倒的法定顺序和不能超过的法定时限。
    违法行政处罚程序如何处理
    1、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2、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3、有权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公安行政处罚违法的法律后果是该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在被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公安部门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且要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行政处罚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申请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程序怎么告知
    一、相关法条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那么,行政机关应否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答案是肯定的,这是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的必要的内容。二、告知内容1、只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对处罚不服才可以行使其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这种告知义务实质上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只有当事人在被告知处罚种类和幅度,其认为属于可以申请听证的,其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才能得到保证。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与告知当事人的不一致,是否属于违法处罚。个人认为,如果作出的处罚比告知的较轻,应认为行政机关在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后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但行政机关不得作出比告知的处罚更重的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执法人员并没有依据行政的处罚程序做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那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怎么办呢一起来看一下吧。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怎么办:1、行政处罚程序是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行为必须遵循的步骤、顺序和时限。“程序是对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恣意的控制”。《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程序合法是对行政处罚行为程序的最低要求。它规定了行政处罚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缺少的法定步骤、不能颠倒的法定顺序和不能超过的法定时限。如先告知、听证,后决定处罚;先调查取证后裁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扣留(封存)不能超过一定的期限等等,都是法律规范对行政程序作出的强制性规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因此,行政机关可以作出新的处罚决定。即使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作出撤销判决,行政机关依照新查证的事实或者适用正确的法律重新作出决定,仍然是法律所许可的。
    行政处罚程序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核审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5、听证: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6、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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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