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需要提供书面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但如果被害人主动放弃此类赔偿,是否需要提供书面材料呢?实际上,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此类要求,但如果受害人在放弃赔偿时选择书面形式,可以更好地保护其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害人有权请求查封、扣押其财产或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应当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出,并应当在刑事判决或者裁定中作出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被害人放弃其已经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民事权利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过有权机关审核确认; 因此,被害人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是否需要提供书面材料,虽然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建议被害人在放弃赔偿时选择书面形式,以更好地保护其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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