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昌律师:因法定原因而致收养关系的解除之规定
释义
    新昌律师
    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   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昌律师解读:
    收养关系成立后,为了保护未成年的被收养人,该条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对于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则还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对于因此而解除的,则单靠双方协商,可能还不足以解决双方的争议。
    对于符合相关条件,如: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这时,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在这里,可能会涉及到因相应的虐待、遗弃等行为而致治安管理、甚至是刑事犯罪的行为,送养人等相关人也可以报警,由公安处理。
    因不履行抚养义务而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能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的责任,则双方很难和平解决。对此,提起民事诉讼,实是不错的选择。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6 18: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