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查一个人名下房产怎么查 |
释义 | 如果想要偷偷查询他人名下的房产,基本上是无法查到的,这涉及到隐私以及个人财产,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房产属于个人的固定资产,受法律保护,有个人隐私保护的需求,房产所有人只能查询自己或是委托他人查询自身名下的房产,除法律规定外的其他人不得查询。 如果查询个人名下的房产,通常有两种方式:1、如果需要进行房产交易,那么可以直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查询,如果想要准确的查询到个人的房产信息,那么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房产证,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进行查询。2、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登录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的姓名以及产权证号等相关信息,不过也只能进行房屋简单的产权信息查询,其他的信息没办法得知。 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 第十四条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 《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一条查询房屋权属登记信息,应填写《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的事项,并出具查询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房屋权利人应提交其权利凭证; (二)继承人、受赠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提交发生继承、赠与和受遗赠事实的证明材料; (三)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提交本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或仲裁的证明,以及执行查询任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五)仲裁、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仲裁机构或者审判机关受理案件的证明,受理的案件须与当事人所申请查询的事项直接相关; (六)涉及本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应当提交国家安全、军事等机关同意查询的证明。 委托查询的,除按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受托人还应当提交载明查询事项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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