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有效但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也可由有解除权一方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赔偿;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