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
释义 |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二、诺成合同包括什么合同 诺成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纪律合同、中介合同。承诺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支付是当事人的支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会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支付不是当事人的支付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其不产生违约责任,但可以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与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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