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仲裁? |
释义 | 本文主要讨论劳动争议的各种情况,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问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法律分析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 劳动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包括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诉讼。在某些情况下,当雇主和雇员之间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选择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通过独立的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通常更加迅速和经济高效。另外,劳动争议调解也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第三方中介的协助,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如果仲裁或调解无法解决纠纷,雇员可以选择提起劳动诉讼,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理。通过这些法律途径,劳动纠纷可以得到公正的解决,维护雇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包括劳动仲裁、调解和诉讼,涵盖了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福利、劳动报酬等各个方面的争议。劳动仲裁和调解是快速高效的解决方式,而劳动诉讼则是一种最后的救济途径。通过这些法律途径,劳动纠纷可以得到公正解决,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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