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肇事方负全责怎样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的,按下列标准赔偿: 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为十八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根据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总额计算; 3、死亡赔偿金。根据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赔偿一般按二十年计算,死者六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双方责任划分;当地生活水平;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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