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另一半不同意要怎样才能离婚 |
释义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请求有关的组织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一方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的,法院会作出离婚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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