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妻户口不愿迁走,现任老婆户口可以迁进来吗 |
释义 |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户口变动的申报程序,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等情况。根据现行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法律分析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按照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拓展延伸 前妻不愿迁走户口,离婚后现任老婆能否办理户口迁入? 根据中国的户籍制度,离婚后前妻的户口是否愿意迁走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而言,离婚后前妻可以选择是否迁出原户籍所在地。然而,现任老婆是否能办理户口迁入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前妻不愿意迁走户口,现任老婆要迁入的可能性较低。因为户口迁移涉及到户籍管理和相关政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具体操作指导。每个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咨询和办理。 结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时,可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现行户口政策,离婚后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然而,离婚后前妻是否愿意迁走户口是一个关键问题,现任配偶要迁入可能性较低。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具体操作指导和法律意见。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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