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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现在公司需要增资,我不想再增资了,有没有办法
释义
    公司增资的方法有:1、增加出资,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2、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3、公司增资的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现在公司需要增资,我不想再增资了,有什么办法吗?
    公司增资的方法有:1、增加出资,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2、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3、公司增资的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现在公司需要增资。我不想再增资了。有什么办法吗?
    公司增资的方法有:1、增加出资,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2、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3、公司增资的其他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是公司是一家店面,大股东想稀释小股东一半的股份,也没有增资,就是说小股东不操心那些
    小股东防止股份被稀释,一般可采取如下措施:1、转让股份,即将股份以合理价格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2、请求回购,即在出现不分配利润等不利情形时,可以对公司的该决议投反对票,并请求公司回购股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占股50%但是没有实收,现在公司被起诉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被起诉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占有50股%但是没有实收,现在公司被起诉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被起诉的,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1、一人独资企业中,股东与公司人格混同,而股东无法证明该情况不存在的,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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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