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以主张赔偿的损失有: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2、如果公民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停尸费、亲属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