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南出台人才购房政策,对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只要至少有一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并且家庭成员均无房,该人才本人就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对于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其家庭成员,由于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所以该人才本人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各市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法律分析 一、对于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要至少有一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并且家庭成员均无房,那么该人才本人就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 二、对于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其家庭成员,由于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所以该人才本人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各市县可以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产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金融服务业、会展业和教育文化体育产业等“十二个重点产业”,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结语 这段话说明了海南对于各类人才及其家庭成员购房的政策,其中对于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及其家庭成员,只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家庭成员无房,就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对于急需紧缺人才及其家庭成员,由于其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所以该人才本人可以申请购买1套住房。此外,海南还确定了需要围绕的12个重点产业,以确定急需紧缺人才的范围和标准,并报省委人才发展局备案后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