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期间怎么收集离婚证据 |
释义 |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生活,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分居期间收集离婚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为分居的状态延续而解除。 一、分居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分居离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的,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满两年的,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分居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这项规定,即使分居两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为依据,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4、分居满两年后,对方仍然不同意离婚的,但是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同时有证据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即使对方坚持不肯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5、在没有分居事实,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的时候,分居只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而不是必须。没有分居事实,但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同样可以判决离婚。 6、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对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什么意义上,分居期间,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也应当支付必要的抚养费。分居期间孩子由谁抚养,对抚养孩子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很大帮助,对不抚养孩子一方争取抚养权非常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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